4/30/2009

四月一日

寫得慢

每次測驗,我都比他們寫得慢許多。很多時候他們交兩張紙的答卷,我也交兩張──隔行的。

今天上商法課時,題目投影出來了,大家都動筆抄寫,我卻還在發呆──非是我不抄,而是我總是來不及抄完,投影片便被撤去了。過了一會,又轉念一想,反正都是呆著沒事幹,不若由尾部抄上來,抄不完也可以問大斌哥互補。

於是我動起筆來,寫了一半以後,老師還沒有換投影片的意思,我便萌生出“不如試一試最快可以抄到多少”的想法。

結果,抄完了,還抄得比大斌哥還快。

看來,問題是出在另外的地方吧。

與此同時,我悄聲和大斌哥說:“耶,我比你快。”

“臭美。”

“我可以遲你一步才開始抄呢。”

“我說,剛才還和我約好呢……”是老師的聲音。

約定

約好甚麼呢?那又要回頭說起。

還是商法課上的事。

我剛進課室時,老師忽然叫住了我,擾讓一番以確認小弟姓甚名誰後,說:“你是上次那個不想交卷的人吧?”

嗯,老頭不記得名字,樣子倒是記得清楚。

“你知道多少分嗎?”

“嗯,知道了,七分。”

“我說對吧,總比沒交拿零分好,下次做好些!約定了啦!”

……算你厲害,我這人吃軟的,就試著給你狠幹一次吧──如果幾個小時後我還有那種熱情的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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