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/16/2009

大富翁

六月十二日

大斌哥打完球後意猶未盡,約了幾個人去羅昊家玩大富翁。

人齊後,大斌哥對我說:「好了,可以拿出來了。」

「拿甚麼?」

「大富翁啦!」

「你有叫我拿嗎?」

電話是Miko打給我的。後來證實是大斌哥和她溝通有問題。還好羅昊之前買了一副手提版大富翁收藏,不然真的要排排座灌水等天亮。

這晚只玩了一局。開始之前,羅昊提出了「第一圈不買地」的規則,雖然我知道那是坊間流傳的偽規則,但還是沒有異議。一開始羅昊跑得最快,迅速地完成了一第一圈,接著便大把大把地入手;無敵之男、Miko和我只能苦苦爭扎;大斌哥最慘,幾圈下來只有兩塊地,所以很快他便幹脆把全副身家都給了Miko,攤在沙發上睡覺了。

之後便根據國際慣例,三家圍歼羅昊。Miko首先建議直接「送錢」,但是我們身為文明玩家,怎麼可以做出不法的勾當呢?所以我們迂迴行動──無敵之男拿到了深藍第二塊地(淺水灣/Rossio),然後我拿到了第一塊,便用原價賣給他湊成一組。接著,我們開始洗「監獄通行證」──無敵之男手上有一張,我用極高的價錢買下,藉此送錢給他用;之後他如果還要錢,又可以用原價(50)買回,再故技重施……

(好奸狡!)

沒法子啦,
一.把無敵之男推上去的話,Miko和我這些輸家也算找到些樂子,算是和他「一起分享作奸犯科的喜悅」,而不用像大斌哥那樣陳屍一旁;
二.羅昊也能從被虐待中得到快感……

不過最後,以趨勢來講(吵到同房腰斬了),贏家卻是Miko。原來自從大斌哥走開後,她便一直無心戀戰(所以就是整盤都無心戀戰啦),只知道自己面前有一堆鈔票,多少卻完全不知道。後來無敵之男和我發現我們三人各手持一張紫色的地,就全都原價賣給她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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