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家, 她甚麼話也沒說, 跟我道了聲 “晚安” 後, 便欲進房.
我趕忙插話道: “那個…… 路由器壞了嗎?”
聽到我如此動問, 終於大發雷霆. 原來, 據她所言, 我前天半夜吵醒她, 所以她要藏起來, 不讓我用.
一派胡言.
首先, 種種跡象表明我和她一樣很早睡覺:
1. 我第2天8點幾便起床.
2. 我是自然醒──這是睡眠充足的象徵.
3. 我起床後便替昊修電腦 (我就是省得吵醒她, 前一天晚上回家後都沒碰過), 發現居然找不到縲絲起子, 於是出街買 (所以雜貨店住是證人啦).
4. 擾攘一番後 (正是因為家裡沒上網, 我要抱著電腦去學校看拆機的教學文章), 下午一時, 我去Arroios和Nuno吃飯──那天是他生日.
5. 吃完飯後已是4點, 我去辦事處發呆, 晚上8點半, 去Continente, 然後回家.
6. 3-5表示我絕對沒有 “事後補眠”, 也就是說, 包租婆早上8點看到的是睡醒的我, 而不是 “玩通宵” 的我. 所有過程中接觸到的人都可以作證, 證明以上屬實, 以及我每一時刻的精神情況 (通宵沒睡的人第2天不會有精神).
相反, 經過一番短暫的爭吵後, 我覺得包租婆所說的有4點犯駁之處:
1. 她沒說甚麼時候被 “吵醒”.
2. 她不能說出到底聽到何種噪音.
3. 她走到廳間時看見的應該是關掉的路由器 (我睡了), 因此她沒有任何理由相信收起路由器會讓 “噪音” 停止.
4. 既然跟路由器無關, 為了制止 “我” 繼續 “吵” 著她睡覺, 她絕對應該狠狠地拍門指責我 (然後她便會看見房間漆黑, 電腦關著, 我在睡覺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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