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/24/2011

問題

刑法

1. A(16歲)、B(17歲)、C(18歲)三人,朋友。

2. C於二人前常自詡為黑社會成員,並以此為榮。

3. A家境富裕,每月零花錢二千五;三人行,錢都是A付。

4. A覺得零錢不夠用,C想出一條妙計,AB均讚同。

5. C致電A母D,稱綁架A,要求一百萬贖金。D毫不猶疑,即轉帳款項至C指定之戶口。

6. 該戶口實為C用另一人的身份證,在其不知情之下所開(即戶口不屬於C)。

7. C,欲獨吞一百萬贖金,擬將款項轉帳至另一自己之戶口,遭銀行職員E拒絕。

8. C遂以其中之二萬元為誘,得E配合。

9. AB得知C所為,大怒,聯合伏擊C;爭鬥之下C大量出血,A亦受傷。

10. F,醫生,判斷C急需輸血。因C血型罕有,無庫存,恰巧A血型符合,F建議A獻血,但A不從。

11. F強行為A麻醉,再輸血給C。

12. C因搶救不及死亡。

13. A因過量麻醉做成永久傷害。

14. B,利用網上銀行系統失常的機會,以C之名登入,並轉移其戶口內所有款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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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訴

1. G,內地遊客,於澳門賭場活動期間,發現遺失隨身現金二萬八千元人民幣,遂向駐內警員求助。

2. 警員透過閉路電視,發現一人,H,曾走近A,並伸手進其手提袋內。

3. 查H已離開澳門。

4. 警察將G及相應卷宗移至檢察院。

5. G旅遊期限至,返回內地。

6. 及後,檢察院提告,其時,仍未能尋獲H。

7. 控罪為盜竊。

8. 法官雖然認為罪狀應為加重盜竊,但仍按照檢察院所告,判處H盜竊罪。

問一:G的陳述是否必須?如何確保其陳述?該陳述可否於審判中產生效力?

問二:可以在H缺席下審理嗎?法官應採取何種措施?

問三:法官的判決是否正確?

問四:何人可上訴?可以何種理由上訴?可否以違反339º或340º為理上訴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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